黑河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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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国十条”对“三农”保险的促进作用
  【摘要】 本文基于“新国十条”政策内容,探讨了其对“三农”保险所起的推动作用,以及实施“三农”保险之后,“三农”保险对保障农民利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
  【关键词】 新国十条 “三农”保险 农村经济
  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国十条”,正式提出“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发展多样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对保险业改革发展进行了新的规划及部署,在“国十条”的基础之上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政策,即“新国十条”,正式提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这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视,也说明我国的保险业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会绽放新的光芒。
  一、“新国十条”的意义
  1、“新国十条”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的高度,对保险业进行了一次重新定位。“新国十条”不仅将保险业的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更是赋予了保险业沉甸甸的责任。要想切实落实和贯彻好“新国十条”对保险行业的新定位,就必须改变过去“就保险谈保险”的老套路,跳出只关注行业自身利益的定势思维,将保险业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布局融合起来,改善保险业存在的结构单一、销售误导、理赔困难等问题。必须建设一个完整且强大的保险系统,使得保险行业能在中华名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中找到自身价值,为我国经济整体向前发展献出绵薄之力。
  2、“新国十条”的实施使得我国从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飞跃,为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平台。“新国十条”为保险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到2020年保险服务行业要向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方向发生量的变化。当然,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仅仅依靠静态思想是不行的,保险业必须在此基础之上有一个质的变化。保险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息息相关,未来中国经济大发展态势必将有很大变化,“新国十条”的实施为未来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例如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失业老人保障、农场品价格保障、养老机构保障、医疗机构等新领域,都将为保险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机遇,促使保险业在经济发展的驱动下走上更高的台阶。
  3、“新国十条”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提出了促进保险业发展的新思路。现代服务业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最终要靠行业自身的本源成长及内在发展,外部环境再好,所提供的机遇再多,可没有实实在在的服务能力作支撑,最终也不会有大的发展。为此,“新国十条”对保险行业提出了系统的要求,要全面深化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引进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提升开放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为保险行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三农”保险对健全农村保险体制所起的作用
  1、“三农”保险已成为支农惠农重要的创新方式。2007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国“三农”保险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新国十条”提出的“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中,我们不难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保险服务业所取得的成果的肯定,以及对保险服务业对“三农”所起作用的认可。
  (1)农业保险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以其中的人保财险为例,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不断扩大,已跃居全球之首,农业保险品种已超过90个,数量接近700个,将农林牧渔各个方面都涵盖其中。同时,农村服务网点覆盖面积也在不断扩大,乡镇覆盖率高达90%,行政村覆盖率为53%,“三农”保险覆盖我国各个省区,年承包农作物占据我国总体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4,承包能繁母猪占据我国能繁母猪总量的1/2,承包森林占据我国森林面积的1/3。
  (2)“三农”保险拓展速度加快。从人保财险当中即可看出,我国积极的发展“三农”保险。福建龙岩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人保承保、农民参与”的模式,推进涵盖农业保险、学生人身意外保险、自然灾害险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综合保险,涵盖了社会民生的所有重要环节。针对农村自然灾害严重,导致住房受到损坏的情况,我国先后在28个省开展农房保险。针对农村因病因伤致贫返贫的现象,国家开展了保障意外事故和疾病的人身保险,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医保制度。
  (3)社会管理功能日益增强。“三农”保险最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例如,人保财险加强与农业部的合作,推动保险与防疫工作相结合,发挥保险的监督作用,最终保障了猪肉食品的安全。
  2、“三农”保险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从颁布到实施,“三农”保险的发展有目共睹。但就目前发展阶段来看,它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目前的供给和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三农”保险的需求。纵观各国保险行业的发展,2013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仅为0.54%,与发达国家的深度相差甚远,并且农作物承保面积占可保面积的42%,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三农”保险是农业风险保险的重要工具。近年来,我国农业基础支撑体系在不断完善中,但农业风险管理体系相对滞后。农业保险的作用是分散农业风险,针对农村灾情及损失金额做出判断,在公平、公开的基础上,能更快速、更有效地提高救灾工作。保险业必须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整体覆盖面,让受灾农民获得赔偿之后能迅速恢复到农业生产中去,必须健全我国农业风险体制。
  (2)“三农”保险要全面覆盖现代农业。“三农”保险要发挥保险费率、核保政策的经济手段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得种田技术走向科学化;鼓励农民投入到生产中,扩大种植规模和养殖范围,采用新技术,促使农业走向产业化经营及集约化生产的道路;积极落实政府推出的农业扶持政策,以科技为先导,推动农业产业化结构,加快农业前进步伐。
  (3)将“三农”保险发展成农村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三农”险的开展,使得农民风险抵御能力增强,借贷农民的偿贷能力有所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农村信贷的合作。创新农村金融保险产品,将保险与涉农信贷有机结合,使得农村小额信贷运作体系不断完善起来,形成了银行敢贷,农民愿贷的新局面。
  (4)“三农”保险是农村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保险范围涵盖较广,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中风险多样化的特点,保证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农民收入稳定,使其生活质量有了一定的保障。
  三、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推动保险服务“三农”再上新台阶
  “三农”保险所受的关注前所未有,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必须增强社会责任感及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十条”部署要求,找好切入点,努力提升保险服务能力及服务质量,推动“三农”保险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还是将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作为大的前提,不断扩大现有险种的涵盖面积,使得保险服务覆盖各行各业,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农业市场多元化的发展,对保险的需求也逐渐多元化这一前提,努力发挥农业产业优势及导向作用,根据地方特色开展不同的保险品种。保障范围也需相应随之改变,由灾害风险扩展到市场风险中来,因地制宜展开保险业务,将农业保险理赔模式创新化。
 不断拓展“三农”保险的范围,将农村社会民生各个环节紧扣,大力推进农村信贷、农房保险以及农村基础设施保险,使得农村的保险体系更加完善。同时,还需要建立银保互动机制,财政资金对参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银行对投保农户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保险公司根据农业具体项目提供保险服务,将政府、银行、保险公司结合起来,形成共同承担风险的新模式,以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以广西为例,2009年广西推行“三农”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广西省农业发展特点,全辖区开办了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甘蔗保险、水稻保险、养鸡保险、香蕉保险、柑橘保险、农房保险等八项政策性“三农”保险业务。据调查统计,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全区政策性“三农”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1.46亿元,保险金额159.22亿元。目前,一共接到农险报案9.668万件,保险公司全面查勘后,结案8.38万件,有94352户农户获得保险赔偿,共计赔偿6803.88万元。根据此项调查可以得知,“三农”保险政策的出台,使得保险业涵盖范围扩大,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行各业农民的利益,使得农业经济损失减小,有利于农民恢复生产斗志,再次投入到农业生产活动中去,使我国的农作物产量得到有效保证,并且种类繁多,确保了粮食产量的多样性,满足了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加强“三农”保险服务能力的建设。将农网作为一个大的窗口,梳理农业保险中一切能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活动,以保险服务为重点,客户满意为宗旨,建立一个整体的服务系统,使广大农民能享受更全面、快捷、优质的服务。
  推动政府部门加大“三农”保险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三农”保险中的保费补贴制度,使得重要农产品得到有效保证,确保国家粮食作物安全。形成中央财政补贴为主,地方财政补贴为辅,农民缴费为补充的新局面,这样不仅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得粮食产量大增,让我国粮食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增大,还能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早日实现我国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党中央、国务院推行的“新国十条”中的“三农”保险政策,使得农村保险机制日益完善,越来越多的农民从中受益,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受惠于民。只有认真贯彻“新国十条”,才能全力推动保险服务“三农”再上新台阶,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农民的切身利益,保证农业在国民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巩固我国粮食生产在国际市场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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